京華時報訊(記者文靜 通訊員王滿倉)昨天,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,京城一家掛靠國內名牌企業的桶裝水公司偷逃水資源費案宣判,原車間主任張某某被順義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,並處罰金5000元;公司法人代表滕某被網上追逃。
  法院審理認定,涉案桶裝水公司的原車間主任張某某受公司負責人滕某授意,多次指使職工以回撥水錶、瞞報用水量的方式竊取地下水。2011年9月至去年4月,該公司共銷售桶裝水176.5萬桶,按每桶18.9升、每噸61.8元計算,應繳水資源費205.7萬元,實際上繳水資源費35.9萬元,少繳納水資源費169萬餘元。
  去年5月,因群眾舉報該公司的偷水行為曝光。
  據悉,順義區水務局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依法追繳該公司偷逃的水資源費、滯納金及罰款。  (原標題:一桶裝水公司偷逃169萬水資源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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